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心理委员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之一。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专业指导下,在各学院的大力支持与推动下,心理委员们践行助人自助,营造健康友爱氛围,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
为了激发心理委员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心理健康宣传和朋辈辅导的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年度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工作,全面评价各学院心理委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 参评对象
登记在册的在校心理委员(不含新生)。
2 参评条件
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参加专业培训,热心帮助同学;出色完成心理委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及时发现、转介异常情绪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 学院初评
各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按照分配名额,确定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并选出1名心理委员参加全校评审,全校评审将推举3名学生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优。
考核流程:全院动员——个人申请——班级鉴定——学院考核。
考核依据:参考《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学院评价表》。
评价推荐:参照《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学院名额分配表》。
第二阶段 全校评比
学生部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举行推优评审会,推选3名学生参加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优。线下评审会暂定9月14日。
第三阶段 公示名单
公示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名单及推优名单,并印发荣誉证书。
三、材料报送
1 参评材料
1.《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委员申请表》(每位申请者自行填写),其中“班级鉴定”与“学院评价”各不少于20字,班级鉴定由班长填写;
2.《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学院评价表》(每位申请者对应一份);
3.《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优秀心理委员信息汇总表》,需在备注栏注明参加全校评审的学生。
2 报送方式
1.由各学院统一提交《深圳大学2023-2024年度优秀心理委员学院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经学院盖章后的扫描版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标题为“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心理委员汇总表”;
2.确定参加全校评审的心理委员,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评审材料包,包括该心理委员500字以内文字介绍,5分钟以内的视频介绍(格式为MP4,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容量不过200M)。
3.提交邮箱:xlzx_szu@163.com
3 截止日期
2024年9月12日12:00,逾期不候
(相关附件可在校内公文通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