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委员的历史
2004年6月,教育部直属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在湖南长沙中南大学召开,会上,时任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作了《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讲话。面对当时一系列大学生恶性事件,各高校心理专家深入思考提前发现和预防的路径。随后2004年9月,天津大学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了以“心理委员”为基础的危机干预快速反应机制,此项工作很快获得同行的认可。2005年1月19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班级有了心理委员,天大心理危机干预全面启动》的文章,迅速把“班级心理委员”的制度传播到全国各地。随后的两年中,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数十所高校也相应建立起“班级心理委员”工作机制。
深圳大学于2005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出由学生处学生心理辅导中心与各学院配合,在每个班级设立“心理健康信息员”(即心理委员),目的在于建构并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服务、帮助、转介网络。
二、心理委员的职责
1. 完成心理中心开展的专业学习与培训,自主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学习;
2. 根据学校安排,结合班级/各专业同学的心理需要,在班级内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和团体活动,包括心理电影赏析、心理沙龙、读书会或班级心理训练等;
3.有意识且主动的通过线上平台、线下沟通等多种方式关注同学的学习状态、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主动、及时地给予同学陪伴和帮助;
4. 适时地、适当地对身边存在心理困扰的同学进行心理帮助,主要是朋辈心理关怀;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同学,及时转介学院辅导站或心理中心;
5. 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参加由学院召开的心理委员工作会议,加强沟通,交流经验,相互进步。
三、心理委员的管理
(一)培训管理
心理委员的专业提升由心理中心提供支持:
1. 组织理论学习:⑴联系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学标准与服务研究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面向心理委员开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MOOC培训》学习服务;⑵开设《朋辈心理辅导训练课程》线下教学(本科生);
2. 开展技能培训:⑴定期开展与提升心理委员专业能力主题相关的技巧培训;⑵定期开展心理委员沙龙“深晴茶话会”。
(二)日常管理
心理委员的日常管理由各学院直接负责;
1. 联络与协调:由专门老师协调、管理此项工作,并与心理中心保持工作联系;
2. 动员与组织:管理心理委员队伍,组织心理委员开展学习,每学期在班级中/专业中开展1-2次心理健康主题活动;
3. 执行与评优:做好心理委员工作的策划与总结,评选学院优秀心理委员。
四、本学年工作安排
五、心理委员的评优
心理委员工作实行年度考核机制,评优管理由校团委、学生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共同保障:拟将心理委员开展活动认定义工时、心理委员工作纳入“深圳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的指标之一、面向心理委员设立“朋辈之星”奖学金。